- 信息来源:市政府新闻办
- 发布日期:2026-02-1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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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月10日(星期二)下午3:00
媒体:中央、省级媒体,泰州市主要新闻媒体,以及部分网络媒体
主持人:泰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讲师团团长卢春燕
嘉宾: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新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张汉刚
发布会现场
卢春燕(泰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讲师团团长):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知识产权是创新发展的核心要素,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支撑。为了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强化保护力度,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我市历时一年左右,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出台了《泰州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天,我们邀请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新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张汉刚,请他们向大家介绍《泰州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组织制定和下一步宣传贯彻、落地实施等有关情况。
首先,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新荣介绍《泰州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组织制定的有关情况,大家欢迎。
李新荣(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各位媒体朋友、同志们:大家下午好。非常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知识产权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因素,是城市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双重功能。为不断营造更优创新生态,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泰州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现我就《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以及主要内容、亮点特色等,向大家作个简要介绍。
一、 立法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二十届三中全会就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作出部署。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央“十五五”规划《建议》则进一步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因此,制定这部《条例》是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同时,近些年,我市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在知识产权促进、保护和服务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2023年底,我市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先后出台《泰州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泰州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4—2035年)》等政策文件,累计培育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49家、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204家。截至2025年底,全市有效发明专利25600余件,有效注册商标近11万件,地理标志产品17件。但对照上级的部署要求,对标先进地区的发展实践,对焦新领域、新业态的多样需求,我市还存在知识产权创造转化质量有待提升、保护力度有待加强、服务管理有待优化等短板问题。因此,亟需制定一部贴合基层实际、体现发展需求、彰显泰州辨识度的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地方法规,进一步固化经验做法、弥补制度缺失、破解实践难题,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清晰稳定的法治预期,更好护航和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
二、制定过程
市委高度重视《条例》制定工作,从《条例》纳入2022—2026年立法规划,列为2025年度正式立法项目到《条例》起草修改,市委常委会多次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情况汇报,研究审议,提出意见和要求。
按照立法程序和计划安排,市市场监管局承担《条例(草案)》调研起草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提前介入、全程参与。2025年7月24日,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条例(草案)》,8月27日提请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初审后,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相关要求,组织开展《条例(草案)》修改完善工作。一是广泛征求意见。在泰州日报、人大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草案征求社会意见;向省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监委、市中院、市检察院和各市(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以及立法咨询专家发送草案,书面征求意见;通过“数字人大”,向全体人大代表发送草案,选取部分财政经济和法律领域代表“点对点”征求意见。二是深入基层调研。赴靖江市、兴化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和市律师协会开展立法调研,听取基层管理部门、相关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知识产权权利人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赴医药高新区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地方立法专题调研,与司法一线人员座谈交流。三是充分论证研究。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汇报《条例(草案)》修改情况;围绕立法重点问题多次与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研究会商;组织召开专家座谈会、部门协商会。在此基础上,共收集意见建议500多条,对《条例(草案)》作了9次全面修改。12月30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二审,并全票通过《条例》;2026年1月2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条例》,定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制定期间,相关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条例(草案)》征求社会意见,围绕《条例》作了不少宣传报道,为《条例》顺利出台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借此机会,向你们表示感谢,更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市立法工作的关心支持。
三、主要内容和特色
《条例》共五章三十七条:第一章总则,主要对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宣传教育等作了明确。第二章促进,围绕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规定政府激励和金融支持措施,对推进著作权、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以及数据相关知识产权的创造作出补充,完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相关举措。第三章保护,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建设,对商业秘密、非遗、老字号和新领域、新业态等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予以细化,并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同保护和海外保护的相关要求。第四章服务和管理,强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人才队伍建设,补充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管理措施。第五章附则,规定施行时间。
《条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色:
(一)突出创造运用,全方位赋能产业
知识产权一头连着创新,一头接着市场,是科技与经济结合的纽带与桥梁。为推动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条例》坚持以质为要,激活创新创造“最先一公里”,明确政府推动建立创新体系,并分别要求围绕我市“大海新晨”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强高价值专利前瞻性布局,开发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推进商标品牌建设,打造产业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绿色发展、历史文化传承和乡村振兴有机融合,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含金量”。《条例》坚持以用为先,畅通转化运用“最后一公里”,要求加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信息调查和状况分析,建立关键核心专利技术产业化推进机制;鼓励、支持组建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推动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提出组织开展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的转化运用,构建可转化专利清单,向企业匹配推送,努力搭建智力成果从“工程图纸”到“硬核产业”的“立交桥”。
(二)完善保护格局,全链条护航发展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条例》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严大快同”保护工作格局。围绕严保护,要求负有知识产权管理职责的部门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智慧监管和服务;法院依法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等制度;检察院依法开展知识产权公益诉讼。围绕大保护,要求建立部门之间、“部门+行业”、“行政+司法”的协同保护机制。围绕快保护,要求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分中心建设,支持申请设立国家级快速维权中心,强调通过调解及时就地化解知识产权纠纷。围绕同保护,明确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老字号、中医药以及互联网、大数据等新领域、新业态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出建立产业链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推动组建产业链知识产权保护联盟,为创新主体织密权益保障“安全网”。
(三)强化服务管理,全要素保障创新
知识产权服务管理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支撑保障作用。《条例》聚焦公共服务,落实关于“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的改革要求,进一步厘清政府、部门职责,规定知识产权发展投入保障机制,要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和专利导航制度。聚焦人才建设,要求将知识产权人才纳入人才计划体系,推动知识产权人才与本地产业、企业精准对接,参与创新创造活动。聚焦服务机构,明确构建区域特色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品牌建设,提升与产业发展方向、企业创新需求相匹配的服务能力。同时,针对知识产权服务乱象,《条例》列明具体监管措施,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良性发展、提质增效。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目前,《泰州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已经在泰州人大网站、泰州日报上全文公布,希望在座的各位媒体朋友加大法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希望《条例》出台能够推动我市知识产权工作迈上新台阶,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在激励全面创新、促进产业转型、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让创新源泉竞相涌流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以上是我对《条例》制定情况的简要说明。谢谢大家。
卢春燕(泰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讲师团团长):下面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张汉刚介绍《泰州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宣传贯彻、落地实施情况,大家欢迎。
张汉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刚才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李新荣同志介绍了《泰州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的立法背景、过程和主要内容。作为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牵头部门,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条例》的出台,是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市知识产权工作迈入了法治化、系统化、协同化的新阶段。为更好地贯彻《条例》,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条例》的宣贯实施。下面,我结合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的职责,就贯彻落实《条例》谈几点打算。
一、抓宣贯,推动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我们将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任务,制定专项宣贯方案,结合“4.26世界知识产权宣传日”,通过“你点我办、千企专服”、政策宣讲团、云课堂、微信公众号等多种载体,推动《条例》进园区、进企业、进高校、进机构。重点面向创新主体、服务机构、执法队伍开展专题培训,解读《条例》新规定、新举措,全面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法治意识和运用能力,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建机制,构建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条例》明确了知识产权“严大快同”的保护格局和各相关部门的职责。我们将牵头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议事协调、信息共享、执法联动、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细化部门任务清单,压实属地责任、行业责任和主体责任,推动形成“市场监管牵头、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共同参与”的大保护、大服务格局。加快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特别是围绕数据知识产权保护、产业链保护联盟、专利导航、海外维权等创新制度,出台具体操作指南,确保《条例》落地有声、执行有力。
三、强保护,保持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保护是知识产权工作的生命线。我们将以《条例》为强大武器,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聚焦“8+13+X”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市场,严厉打击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领域侵权假冒行为,特别是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严重违法行为。强化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同时,我们将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信用监管,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让创新者安心创业。
四、优服务,提升创新主体的获得感。我们将以《条例》实施为契机,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建设覆盖全市、功能集成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点,为企业提供便捷的专利检索、信息分析、维权援助等服务。深化专利导航工程,为产业决策和企业创新提供精准指引。大力培育引进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导其向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强化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等产品,切实解决创新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五、促运用,激活产业发展的新动能。《条例》专章设置“促进”,目的就是让知识产权真正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我们将全力推动高价值专利培育和存量专利转化工作,建立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推进机制,定期组织校企、院企对接活动,促进专利成果“纸变钱”。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打造一批具有泰州特色的区域品牌和产业集群品牌,助力乡村振兴和产业升级。
总之,全市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系统将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新的起点,坚决扛起牵头责任,强化担当、狠抓落实,全力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为我市发展新质生产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泰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谢谢大家。
卢春燕(泰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讲师团团长):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举手示意。提问之前请通报自己所在的新闻机构。
国际在线记者:刚才在李主任的介绍中提到“彰显泰州辨识度”,体现地方特色,请问《条例》中具体有哪些体现?
李新荣(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特色是地方立法的灵魂,从本地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发,因地制宜解决地方实际问题是地方立法的根本着眼点。具体到《条例》,我们立足泰州实际,在上位法基础上,坚持“问题主导立法、立法解决问题”,重点围绕推动构建促进高效、保护有力、服务优化、管理科学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制度设计,力求条款务实管用、措施精准有力。如《条例》紧扣泰州产业,突出我市“大海新晨”现代化产业体系,要求加强生物医药、健康食品、海工装备和高技术船舶等领域的高价值专利前瞻性布局,形成推动支撑产业升级、具有市场控制力的高价值专利和专利组合;紧盯泰州文化,明确鼓励和支持具有本地特色的优秀作品的创作、传播及其衍生产品开发,展示泰州学派、里下河文学、施耐庵、郑板桥、梅兰芳等文化标识,要求加强泰州早茶习俗、淮剧、溱潼会船、靖江宝卷、传统木船制造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紧抓泰州“土特产”,要求加强靖江香沙芋、泰兴白果、兴化大闸蟹、姜堰大米等地理标志产品宣传推介,引导其生产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运用知识产权推动实现从“产品”到“名品”的跨越。
江苏广电记者:请问《条例》在推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对企业来说,最直接的利好是什么?
张汉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感谢您的提问。转化运用是知识产权工作的落脚点。《条例》设立“促进”专章,打出了一套“组合拳”。最核心的举措是建立了“关键核心专利技术产业化推进机制”和“存量专利转化清单匹配推送机制”。简单说,就是政府牵头,一方面筛选出具有重大产业价值的专利重点扶持转化;另一方面,把高校院所的“沉睡专利”盘活,形成清单,主动推送给有需要的企业,相当于为企业提供了一个“专利技术菜单”。对企业最直接的利好,就是降低了寻找技术的成本,提高了合作效率,能更快地获得创新资源,提升产品竞争力。我们还将配套推出融资支持、费用补贴等政策,让企业“敢用、能用、用得好”。
新华日报记者:作为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局将如何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特别是让中小微企业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支持?
张汉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落实是关键。我们将从三个方面着力:一是推动政策精准直达。梳理《条例》中的激励、扶持、服务条款,形成针对中小微企业的“政策工具包”,通过“千企专服”等渠道送政策上门,并简化申报流程。二是强化服务有效供给。建设更多贴近产业集聚区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提供低成本甚至免费的基础服务。推广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帮助中小微企业进行知识产权日常管理和布局。三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中小微企业首次、轻微的知识产权管理不规范行为,加强行政指导,责令限期改正,依法减轻或免予处罚,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加宽松有度的法治环境。我们的目标,就是让无论规模大小的创新主体,都能在泰州这片热土上,感受到知识产权法治的公平、服务的温度与保护的力量。
卢春燕(泰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讲师团团长):
由于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到此结束。相信通过两位的介绍和详细解答,大家对《泰州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有了更全面、更深入的了解。这份《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泰州市知识产权工作正式迈入法治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对于激发全市创新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都将起到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拜请各位媒体朋友对本场发布会给予大力支持和深入报道。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